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检察院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本院官方微博 开阳人大网 贵阳市政协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开州大道16号
邮编:550300 电话:0851-86697336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