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某系中度精神障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女儿正在读书,母亲年迈体弱,家庭生活主要靠其丈夫务农及每月低保收入维持,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案件办理中,考虑到谭某某的特殊情况,承办检察官到其家中开展司法救助“上门办理”工作,零距离提供法律服务,深入谭某某住所地主动调查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民事赔偿能力等情况,帮助谭某某搜集困难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确保案件办理的及时性、规范性。在决定救助谭某某1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同时,积极帮助谭某某联系县残联办理残疾证事宜,为其争取残疾人护理费;要求谭某某家属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加大陪护力度;建议谭某某所在地的村委会确定一名帮扶人员,定期进行联系和走访,提升预防和保护力度。通过司法救助+N的多元救助模式,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无缝衔接。
开阳县检察院在办理涉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中,注重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主动联合民政、残联、妇联等部门出台多元化救助延伸协同衔接机制,在对困难妇女及家庭给予司法救助金救助的同时,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因案制宜,探索司法救助+N的多元救助模式,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精神抚慰、社会优抚、政策帮扶等多形式救助方式,精准施策,提升救助效果,以多元化救助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