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质量建设年”工作,进一步增强干警撰写典型案例的积极性,提高典型案例撰写的能力和质量,2022年6月14日,开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邹瀚莹开展典型案例撰写业务素能培训。培训会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伟主持,全院干警参加培训。
培训中,邹瀚莹介绍了典型案例的意义、种类、特点和体例,对典型案例的培育和挖掘、素材的搜集和积累、撰写的重点进行深入全面讲解。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一个典型案例就是活的司法政策”,典型案例对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典型案例具有法律效果突出、社会效果突出、政治效果突出的特点。案件承办人要养成工作记录、典型案例阅读习惯,具备刨根问底精神,增强在日常办案中培育典型案例的意识,善发现、重培育、勤撰写。撰写典型案例,要注意突出案例特征,普通案件突出监督效果,大案“作”出办案声势,新颖案件办出首例首创效果;检察机头履职情况和指导意义是重点,标题构想、办案过程描述善于做“加法”,文章体例和内容上舍得做“减法”。
会后,干警们一致认为培训内容切合检察工作实际,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对开展典型案例撰写具有很好的启发性。下一步将深入学习领会培训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典型案例培育和撰写意识,工作中注意积累和发掘,不断提升撰写典型案例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