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 在开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少坤
各位代表:
我代表开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4年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4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开阳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深入开展“两严一降”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两抢一盗”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刑事犯罪,在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
1.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办案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与法院、公安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发案率高、社会影响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26件370人,与去年同期306件485人相比,分别下降了26%和23.7%。审查后批准逮捕191件316人,其中“两抢一盗” 92件159人,与去年同期115件177人相比,分别下降了20%和10.2%,不批准逮捕33件51人,公安机关撤回2件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9件498人,与去年同期379件607人相比,分别下降了23.7%和17.9%。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62件459人,其中“两抢一盗” 93件161人,与去年同期122件203人相比,分别下降了23.8%和20.7%。案件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100%,为“平安开阳”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一年来,依法对45名无逮捕必要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8人。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掌握涉检信访案件动态。全年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48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118件(次);受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不予抗诉1件,审查结案1件;司法救助2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5人。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3.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平安开阳”工作安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促进平安开阳建设。同时,发挥检察工作联系点平台作用,充分履行检务宣传、控申接访、预防职务犯罪、服务民生、参与社区矫正、收集社情民意等工作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把检察服务窗口向基层延伸,及时了解群众呼声,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帮助群众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取得了实效。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部署,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助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1.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举报线索20件26人,初查18件23人,初查后决定立案15件20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5件20人,已判决9件1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2. 突出办案重点,加强专项工作。我院按照省市院关于开展“打苍蝇”专项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整合办案力量积极投身专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比如,与县纪委联合查办的“开磷800万吨矿山征地系列专案”,立案查处了永温镇原纪委书记杨某某等涉嫌贪污400余万元窝窜案;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贺某某贪污、受贿100余万元的“小官大贪”案;县棚改办主任李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等。以上案件的成功查办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年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102次,接受法律咨询13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6次、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12场次,有效遏制了职务犯罪的发生。4月30日,在开阳县工业园区、开阳县经济开发区正式挂牌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8月21日,在县人民会场启动了贵阳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进乡村”活动,相关领导以及18个乡镇、社区主要负责人、村支两委近300人参加,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诉讼监督,着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积极探索监督的新途径,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1.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适时介入侦查活动25次,及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20余次,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件15人,纠正漏捕13人;纠正遗漏犯罪嫌疑人12人,纠正遗漏罪名、事实43桩。
2.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切实履行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共组织安全检查24次,提出意见和建议18次,向办案单位就期限临近的案件进行催办38件,对2名违反监管秩序无悔改表现的在押人员向法院提起“酌情从重处罚建议”。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加强监外执行监督工作。针对不服从监管的缓刑社区矫正人员2人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社区矫正人员1人建议收监执行刑罚,现已收监执行;纠正法院交付执行环节脱管1人。
3.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3件,息诉12件,提请市院抗诉2件,支抗1件。对纠正审判活动违法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纠正1件,执行监督3件,纠正其他违法情形1件;认真开展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办理督促起诉案件65件,为国家追回国有资金2亿余元。
4.强化生态环保检察工作。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我院生态保护检察局成立以来,认真开展生态环保检察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生态领域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批捕6件11人、起诉9件11人,查办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同时深入机关、乡镇社区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监督。发督促令和检察建议各1份。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重大部署,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履责、敢于担当、公正廉洁、执法精良”的检察队伍。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以加强中心组学习为龙头,突出抓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大力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努力做到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到具体检察工作实践中去,确保学习贯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年来,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检察工作纪律,带头严格执法、廉洁从检,管好自己带好队伍,进一步增强了凝聚力。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作风转变和能力提升。认真履行好“两个责任”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检方针,切实加强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对办案安全、赃款赃物管理等开展专项检查,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坚持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制定一系列正风肃纪制度规定,细化“当日事当日毕”等工作要求,全院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3.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坚持“三严三实”,切实以整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为目的,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特别是民主生活会召开以后,结合“两方案一计划”和个人整改清单,下大力气抓整改落实,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全体干警的精神面貌和思想作风有了明显变化。2014年开阳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与2013年相比上升了4.2个百分点,满意率达98.41%,位列贵阳市检察系统第二名。
4.着力抓好“文化育检”建设,打造特色检察文化。坚持把“文化育检”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教育、引领和渗透作用,加强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同时,开展了以“感悟国学经典,提升文明修养”为主题的国学讲坛活动,以全面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提升检察机关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一年来,我院共有20余篇信息简报、调研文章在《检察日报》、《贵州日报》、《贵阳日报》、《贵州政法》等杂志报刊转发,提升了开阳检察的社会形象。
(五)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身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1.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落实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全面工作定期报告、重大部署主动报告、重要案件及时报告等制度。建立人大代表专门联系制度,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30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视察法律监督工作,就加强我院作风建设和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同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检察工作。
2. 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察,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2014年我院成功打造了《阳光检务平台》,该平台是我院实行科技强检、扩大检务公开、增进与社会交流沟通的纽带,也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同时,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全面推行案件流程信息查询、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办案结果告知等制度,及时公开重大案件办理等情况,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3. 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和管理。2014年我院按照上级检察院的安排部署,以信息化推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全面应用融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我院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同时,以实施“4+1”工程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设,所办案件质量和效益得到了较大提升。
4.加强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2014年12月,贵阳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召开后,院党组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成立了院检察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办事机构及相关工作机制,明确了联络员和观察员,结合我院实际,学习花溪区院试点改革经验,提前谋划,夯实基础,为下一步我院全面推进改革积累经验,储备力量。
各位代表:2014年,我院检察工作持续创新发展,检察工作活力明显增强,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圆满完成了县委和市院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考核任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正司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个别干警的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办案要求,执法理念、办案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5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是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检务公开,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打造开阳发展升级版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真正把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更加主动地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扎实地做好服务和保障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各项工作,努力在推动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要有新进展。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继续深入开展“两严一降”专项行动,加大打击“两抢一盗”刑事犯罪的工作力度,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对破坏发展环境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从重打击,全力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治安环境。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积极探索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在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上要有新作为。要坚决贯彻十八大关于反腐败的总体部署,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既要坚决查办大要案,也要认真查处群众身边发生的影响民生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进一步坚持专群结合的优势,积极探索和推进侦查方式的改进,提高发现和侦破职务犯罪的能力。同时,结合办案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大预防力度,完善预防措施,增强预防实效。
(四)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要有新提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努力在监督的力度和实效上取得新进展。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侵犯人权等违法行为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以罚代刑的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促进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同时,按照上级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运行。
(五)抓好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坚持把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持之以恒地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展正规化分类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队伍保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细化、实化各项措施,打造廉洁检察队伍,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做到以新思路观察新形势,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借助新媒体应对新时代,促进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推动开阳检察工作再上台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努力拼搏,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为全面打造开阳发展升级版做出新的贡献!
附:
有关用语说明
[1] “两严一降”专项行动:指以“严打严防‘两抢一盗’,降刑事发案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
[2] 两抢一盗:是指抢劫、抢夺、盗窃等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
[3] 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的监督。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能。
[4] 审判监督:是指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主体可以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检察院、新闻媒体等。
[5] “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6] 行贿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2012年1月26日,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在全国联网开通,各级检察机关可在本地完成对全国范围内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
[7] 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与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与漏洞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建议,建议有关单位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的行为。
[8]督促令:即检察督促令是检察机关发现行政主体疏于履行职责或怠于履行职责,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提醒有关行政主体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予以自我检查并自行改正的行为指令。
[9] 检察工作联系点:为进一步加强检民联系,充分履行检务宣传、控申接访、预防职务犯罪、服务民生、参与社区矫正、收集社情民意等工作职能。针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在乡镇设立检察室,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建议,2013年我院在部分乡镇、社区建立了9个检察工作联系点,由各内设部门具体负责联络联系点,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社情民意,并认真收集有关检察工作及队伍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10] “4+1”工程:即“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和检察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