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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检察院2016工作报告
时间:2017-02-01  作者:姜兰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1月 在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开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卢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开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县委、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县十六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检察业务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社会影响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案件1192 件1794人,提起公诉 1558 件2399人。案件批捕准确率100%,指控犯罪准确率100%,量刑建议采纳率96%以上。同时,积极开展“严打‘两抢一盗”[1] ,保卫百姓平安”专项行动。五年来,共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案件411件575 人,提起公诉411 件 575 人,为“平安开阳”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依法对76名无逮捕必要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52人,既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又化解了社会矛盾。同时,结合执法办案,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做好检调对接,通过刑事和解方式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73件231人,减少了社会对抗,提升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平安工程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参与对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打击活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深入学校、乡镇上法制课,进行法制宣传。同时,发挥检察工作联系点平台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取得明显成效。五年来,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我院先后在全县18个乡镇社区设立“检察工作联系点”[2],把检察服务窗口向基层延伸,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走访群众130余户,协助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33件,办理实事 11 件,收集对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20余条。

4、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工作,热情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实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完善12309全国检察机关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访、来信“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坚持文明接待,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同时,重点抓好“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取得好成绩。2013年,我院连续第五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是全省唯一一家连续五次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五年来,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71 件 94人。所立案件经侦查终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0 件 93人,人民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300 余万元。

2、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办案质量。牢固树立案件质量与办案安全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生命线的意识。一是从证据着手,严格规范侦查取证行为,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所办案件均立得起、查得实、诉得出、判得下。二是坚持理性、规范、文明、安全办案。办案中,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预警制度,并随时对办案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院纪检组对办案过程实行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办案安全无事故。五年来,我院办案工作实现“零”违法违纪、无负面问题报道、无安全事故发生。

3、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效。一是积极探索侦防一体化机制,在重点领域和行业推行预防介入侦查工作,增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二是深入重点领域,开展系统预防、重大工程项目和个案预防。结合办案,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共提出“检察建议”[3] 319次,采取以案释法,举办图片展览和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236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廉政短信1万余条;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4],向有关部门提供查询1324次。同时,在相关重大建设项目设立检察工作室,为生态环境建设和重大项目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扎实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按照上级检察院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做好民生资金保护工作。我院在124个村居聘请民生联络员,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办涉及民生资金职务犯罪案件9 件15 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1、强化“侦查监督”[5]“审判监督”[6]五年来,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适时介入侦查活动130余次,及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50余次;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0 件,纠正漏捕77 人,追诉76人;对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79人,上级院支抗56人,法院均已改判

2、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五年来,共组织安全检查43次,提出意见和建议58次,向办案单位就期限临界的案件进行催办124人次;创新监管场所监督举措,将县公检法联合推出的《关于将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的暂行规定》落到实处,目前已对2名违反监管秩序无悔改表现的在押人员向法院提起“酌情从重处罚建议”,法院已采纳,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对不服从监管的缓刑社区矫正人员6人建议收监执行刑罚,现已收监执行;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向办案单位提出书面变更强制措施10件次,均被采纳;2015年1月19日,县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3、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五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51件,提请市院抗诉11件,市院支抗3件;向开阳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均采纳;办理执行监督25件,办理督促起诉、支持起诉10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480万元。

4、强化生态环保检察工作。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围绕本县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生态环保专项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8件24人,审查批准逮捕16件21人,提起公诉39件64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书面提出检察建议10件,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督促令”[7]79份,落实“补植复绿”建议42份,均被采纳。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整体素质

1、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是以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积极倡导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同时,以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为抓手,以党建带队建,促进了机关党的建设。二是积极开展检察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等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结合实际开展“道德讲堂”和岗位练兵活动,使一批年纪轻、有能力、懂业务的干警得到了锻炼、成长和进步。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作风转变和能力提升。认真履行好“两个责任”[8]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检方针,切实加强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对办案安全、赃款赃物管理等开展专项检查,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坚持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制定一系列正风肃纪制度规定,细化“当日事当日毕”等工作要求。五年来,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3、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9],构建规范司法新常态。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件为切入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工作,按照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要求,扎实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激发队伍活力。坚持把“文化育检”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组织干警参加省检察院开展的“周末讲坛”活动,以全面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法学调研和文体活动,提升干警法学理论素养。五年来,我院共有100余篇信息简报、调研文章在《检察日报》、《贵州日报》、《贵阳日报》等杂志报刊转发,提升了开阳检察的社会形象。

五、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身监督,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1、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过去的五年,我们认真落实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全面工作定期报告、重大部署主动报告、重要案件及时报告等制度。建立人大代表专门联系制度,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21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定期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并积极借助检察官方微信微博、短信平台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促进联络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多元化。同时,精心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7次,努力拓宽人大代表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

2、深化检务公开,拓展社会监督的有效渠道。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五年来,我院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成功举行了10余次不同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增进了与社会各界交流沟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注重加强“两微一端”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建设,打造《阳光检务平台》,开通“开阳检察”官方微博和官方网站,及时公开重大案件办理等情况,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3、强化管理监督,完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我院案件管理中心通过统一业务软件受理各类案件2263件3392人,进行结案审查2189件。通过加强办案流程监管、案卡信息填录跟踪、对外文书监控,向办案部门发出办案期限超期预警1000余次;受理群众案件查询147次,接待诉讼代理人和律师91次;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共评查各类案件119件,促进了全院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4、加强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我院认真学习领会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贯彻落实改革试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检察改革工作提供全面、详实、准确的基础数据。二是抓好干警人员调配和思想教育等准备工作,早谋划、早布置,为全面推开的检察改革工作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打好基础。三是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已完成员额检察官的选任、办案组织设置等相关工作。

各位代表,五年来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理解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执法观念和办案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的需要,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的力度及成效有待加强。三是检察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仍需进一步深化,执法办案中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仍然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思路和2017年检察工作要点

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为我县未来五年的发展勾画了亮丽的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今后五年,我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围绕县委提出的“以大数据、大生态引领,坚持工业高端化、农业高效化、旅游全域化“三化统筹”,重点突出大交通、大园区、大旅游、小城镇“三大一小”建设,奋力推动资源型城市向创新型、生态型、融合型城市转型跨越”的发展目标,按照上级检察院的工作要求,以司法办案为核心,以深化司法改革和开拓创新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平安开阳建设,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上述思路2017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紧扣县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能力,履行好检察服务保障职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意见”、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依法严惩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执法办案中审慎对待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严格区分涉企业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更加注重执法方式方法,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推进平安开阳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严打涉毒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继续加强对生态环保、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执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新常态下突出的社会矛盾,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社会治理活动,注重通过履职尽责为我县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三、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定不移按照中央要求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突出查办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民生利益的职务犯罪。完善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严肃查办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坚持“惩防并重”,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推行“23221”[10]预防工作模式,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意识,更加重视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更加重视对客观性证据的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冤假错案源头防范。加强对有案不立、插手经济纠纷、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法律监督。把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生态环保、民生资金、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加强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以及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让执法办案成为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促进公正的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有序推进司法改革,促进执法办案规范。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按照上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围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及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四大改革措施加以落实,确保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工作机制改革,努力实现改革与发展同步、同行,助推执法办案规范化。

六、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县委部署,用为政治工作的重心,紧紧围绕党中央对政法队伍建设的具体部署,大力开展政治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队伍,用务实方式培养队伍,用规范管理管束队伍,用先进文化引导队伍,以班子建设为核心、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专业化、职业化检察干部队伍。同时,以“大数据”为引领,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龙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检务保障能力。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们在前行中积累,为奉献而倍感使命光荣。展望未来,检察工作在机遇和挑战中充满信心,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开阳向“创新型生态型融合型城市转型跨越”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附:

有关用语说明

 

[1] 两抢一盗:是指抢劫、抢夺、盗窃等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

[2] 检察工作联系点:为进一步加强检民联系,充分履行检务宣传、控申接访、预防职务犯罪、服务民生、参与社区矫正、收集社情民意等工作职能。针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在乡镇设立检察室,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建议,2013年至今,我院在全县18个乡镇、社区建立了18个检察工作联系点,由各内设部门具体负责联络联系点,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社情民意,并认真收集有关检察工作及队伍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 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与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与漏洞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建议,建议有关单位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的行为。

[4]行贿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2012年1月26日,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在全国联网开通,各级检察机关可在本地完成对全国范围内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

[5] 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的监督。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能。

[6] 审判监督:是指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主体可以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检察院、新闻媒体等。

[7] 督促令:即检察督促令是检察机关发现行政主体疏于履行职责或怠于履行职责,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提醒有关行政主体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予以自我检查并自行改正的行为指令。

[8] “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9]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即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10] “23221”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模式:即2 个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3 个监督(常态监督、重点人员监督、重点岗位监督);2 个跟踪(干部生活节点跟踪、重大事项延伸跟踪);2 个服务(法律服务、综合服务);1 个深入(深入社会一线和人民群众)。

 检察长致辞
  欢迎您光临开阳县人民检察院网站!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打击刑事犯罪,强化诉讼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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