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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开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1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开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8日在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开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7年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检察业务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1.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71件395人,与去年同期251 件325 人相比,分别上升了8%和21.5%。审查后批准逮捕209件314人,不批准逮捕58件82人,不捕率为2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81件521人,与去年同期 330件462 人相比,分别上升了15.5%和12.8%。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43 件473 人,不诉21件22人,公安机关撤回1件2 人,移送市检察院8件9 人,审结率98%。案件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100%,为“平安开阳”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一年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 22 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101件(次);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5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25人,已办结5件20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审处不立案举报线索1件,审处民事监督案件21件,组织开展领导接访活动43次,开展视频接访2次,邀请律师参与接访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2件2人。

3.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按照“平安开阳”工作安排,发挥“检察工作联系点”[1]平台作用,充分履行检务宣传、控申接访、预防职务犯罪、服务民生、参与社区矫正、收集社情民意等工作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促进平安开阳建设。同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全年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48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完善12309全国检察机关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访、来信“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取得了实效。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举报线索13件18人,初查13件18人,初查后决定立案12件17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2件17人,与去年同期9件15人相比,分别上升3.3%和1.3%,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2.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和推行“23221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模式”[2],以系统化、全面化地推进预防工作。全年开展警示宣传教育241次,提出“检察建议”[3]5次,接受法律咨询13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590次。强化重大工程专项预防,主动介入开阳县蒋家寨易地扶贫搬迁、三岔河水库、台湾产业园等项目,对项目实施同步预防。挂牌成立工作室3个,建立工作联席制度6个,检察长深入项目工地20余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30余个,提供咨询10余次。

3.扎实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一是重点查办涉及民生资金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涉及民生资金职务犯罪案件11件1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以“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基层行活动。活动采用警示宣讲、小品、诗歌朗诵、播放忏悔视频和警示教育微电影等方式,从不同视角凸显警示教育效果,得到了市人大、市检察院、县委、政府等领导的肯定,全县共2000余名职工深受教育,对推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廉洁、高效运行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1.强化“侦查监督”[5]“审判监督”[6]。适时介入侦查活动6次,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20余次;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7件,纠正漏捕26人,追诉46人;提出刑事抗诉1件1人,上级院支抗,法院已改判。

2.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一年来,切实履行对监管活动的监督,共组织安全检查20余次,对看守所发出纠违通知书5件,检察建议1件,对法院刑期计算错误发出纠违通知1件,均全部纠正整改落实。清理临近羁押期限案件152件186人,对本院办理的自侦案件6件6人进行一人一卡建档管理并进行预警提示。迎接省、市联合检查组2次检查,顺利通过考评。对全县18个乡镇(社区)监外执行监管及社区矫正进行回访考察监督2次。

3.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一年来,办理各类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件,均已办结。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排查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件,已审结;排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74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判决3件。同时,强化生态环保检察工作。全年共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书面提出检察建议7件,已采纳;书面提出补植复绿10件,已采纳。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次。协同公安局、生态文明建设局对全县危险废物产废和处置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涵盖了化工、通信、生活污水处理及垃圾填埋等6个领域42家单位。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1.突出思想建党这一核心,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一是强化政治学习意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学习型班子和党组织建设;二是坚持中心学习组定期学习,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奋进的要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三是适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月月有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和争先创优等活动,践行党的宗旨,增强“四个”意识。创建“共产党员工作岗”,开展“党员沙龙”,加强了党员示范性建设和党员骨干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凝聚力。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作风转变和能力提升。一是认真履行好“两个责任”[7]的要求,切实加强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对办案安全、赃款赃物管理等开展专项检查,对特定案件实行“三跟踪两约谈”[8],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二是强化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坚持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制定一系列正风肃纪制度规定,推行“23221纪检工作模式”[9],细化“当日事当日毕”等工作要求,实行院领导“巡周”制度,全院工作作风良好,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3.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激发队伍活力。坚持把“文化育检”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组织干警参加“周末讲坛”活动,以全面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组织干警参加本院举办的“道德讲坛”活动,以全面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法学调研和专题调研,提升干警实务理论素养。一年来,我院共有20余篇信息简报、调研文章在国家级和省、市级杂志报刊转发。

(五)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1.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落实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全面工作定期报告、重大事项主动报告。建立人大代表专门联系制度,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20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视察法律监督工作,就加强我院作风建设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同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检察工作。

2.深化检务公开,拓展社会监督的有效渠道。今年来,我院成功举行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10]活动,增进了与社会各界交流沟通,强化了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保护工作。同时,注重加强“两微一端”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建设,打造“阳光检务平台”,开通“开阳检察”官方微博和官方网站,及时公开重大案件办理等情况,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全年发布案件重要信息271条,公开法律文书309份。

3.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认真抓好各项改革工作。一是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全面落实三类人员分类定岗,明细责任和问责机制等工作,完成了司法改革试点同期要求的相关工作。二是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精神,在县委领导下,积极参与和配合县纪委等部门认真开展好思想动员、逐个走访等工作,做到所有转隶人员思想稳定,转隶顺畅。并全面完成了结案、线索移交、装备划转等配套工作,为全面推开的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2017年,我县检察工作持续创新发展,检察工作活力明显增强,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圆满完成了县委和市检察院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考核任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新时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正司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个别干警的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新时代办案要求,执法理念、办案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8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按照上级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按照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依法严惩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执法办案中审慎对待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注重执法方式方法,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推进平安开阳建设。认真履行职责,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严打涉毒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11]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继续加强对生态环保、民生领域监督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注重通过履职尽责为我县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我县大扶贫进程。围绕“精准扶贫”中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抓住民生项目资金监管这个核心,协同纪委和监察委员会,加强民生领域监督,完善民生资金监管机制和制度,保障民生资金的安全,让惠民资金真正惠及千家万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检察服务的实用篇章。

(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生态开阳建设。加强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丰富宣传教育方式,让生态环境保护更“接地气”;探索建立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探索建立补植复绿机制和补植复绿基地,使补植复绿工作有序并常态化开展。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开展政治思想、纪律作风、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专业化、职业化检察干部队伍。同时,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按照上级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目标和监委改革试点要求,落实和衔接好相关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县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收人大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更好地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有关用语说明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 检察工作联系点:为进一步加强检民联系,充分履行检务宣传、控申接访、预防职务犯罪、服务民生、参与社区矫正、收集社情民意等工作职能。针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在乡镇设立检察室,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建议,2013年至今,我院在全县18个乡镇、社区建立了18个检察工作联系点,由各内设部门具体负责联络联系点,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社情民意,并认真收集有关检察工作及队伍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2] “23221”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模式:即2 个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3 个监督(常态监督、重点人员监督、重点岗位监督);2 个跟踪(干部生活节点跟踪、重大事项延伸跟踪);2 个服务(法律服务、综合服务);1 个深入(深入社会一线和人民群众)。

[3] 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与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与漏洞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建议,建议有关单位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的行为。

[4]  行贿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2012年1月26日,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在全国联网开通,各级检察机关可在本地完成对全国范围内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

[5]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的监督。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能。

[6]审判监督:是指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主体可以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检察院、新闻媒体等。

[7]“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8]“三跟踪两约谈”:三跟踪:对自侦部门办理的案件全部跟踪回访、对不诉、撤案的案件全部专审跟踪回访、对有争议的案件专审跟踪;两约谈:对业绩滑坡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案件评查后有质量问题的承办人进行约谈。

[9] “23221”纪检工作模式:即:2个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3个监督(常态监督、重点岗位监督、重点人员监督),2个跟踪(1是八小时外生活节点,特别针对是否喜欢娱乐圈娱乐、是否忙于应酬、是否有大量律师或商业圈朋友进行跟踪,2是对情感波动节点跟踪,如感情纠葛、婚姻危机、严重疾病等可能产生思想危机,出现廉洁风险的情形),2个延伸(对可能发生廉洁风险的案件延伸回访调查、对重大事项进行溯源延伸调查,如采买价格、干部任用等),1个深入(深入相应的干部和社会面群众中听风调查)。

[10] “检察开放日”: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宣传、展示检察职能和形象。检察机关整体向社会公开,主动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各类主题开放日活动。

[11] 两抢一盗:是指抢劫、抢夺、盗窃等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

 

 检察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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