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一、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案件72件9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0件64人,不批准逮捕15件23人。
2.共受理审查起诉普通刑事犯罪案件103件133人,经审查,决定起诉58件68人,决定不起诉35件36人。
3.职务犯罪案件起诉4件4人。
4.未成年人检察案件,受理审查逮捕17件2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件11人,不批准逮捕4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9件12人,经审查,决定起诉3件3人。
二、刑事执行检察
向刑罚执行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份,开展讯问合法性审查3次。
三、民事检察
提出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件、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件,均获人民法院采纳。
四、行政检察
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件,获采纳。
五、公益诉讼检察
立案14件,诉前程序17件。
六、控告申诉检察
审查办理信访案件2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
七、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立案侦查1件1人,移送审查起诉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