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0日上午,在开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德红同志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
2022年,开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院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4个集体、1名个人获最高检表彰,6个集体、9名个人获省、市级表彰。
李德红说,我们始终牢记政治属性,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和市检察院报告重大事项15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2022年,我院主动向县人大、政协报告工作35次,接受视察、评议、调研10次。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0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诉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70人(次)。建立听证员库,聘任2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开展公开听证74件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14条、重要案件信息98条。
李德红在2023年工作安排中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开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化创新能动履职,做实做优人民至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开阳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