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经分析研究认为,嫌疑人张某某驾驶车辆所属的贵州开创顺达运输有限公司存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及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出租车系公共交通工具,张某某醉驾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存在重大隐患。为推进“第八号检察建议”落实,促进出租车行业溯源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以该案办理为切入点,于6月24日,向贵州开创顺达运输有限公司的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并与公司负责人进行座谈,逐项分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当面送达检察建议书。
公司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表示会针对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整改落实,杜绝出租车酒驾事件的再次发生。